近日,國家衛計委下發“二、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”征求意見稿,擬在醫院“服務質量”一節規定:三級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≤0.8%,住院手術死亡率≤1.4‰;二級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≤4.0‰;住院手術死亡率≤0.28‰。
  然而,這一征求意見稿隨即引發廣泛質疑: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標,可能導致醫院拒收危重病人,甚至對死亡數據造假。對此,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相關負責人在7月27日回應稱,死亡率指標是行業平均水平的客觀數據,不會導致醫院拒收重症患者。
  從主觀意圖看,管理者擬定死亡率標準,是想以此來評判醫院的服務質量和醫護人員的技術水平——死亡率高就是服務質量不好,醫護人員水平不高。但是,事實上,醫學和醫療的情況並非如此。有時,死亡率高的醫院沒準是醫生醫術最好的醫院,而死亡率最低的醫院卻是新開業的“菜鳥”。原因何在?是醫學需要遵循循證原則,但循證治療又非常複雜。這表現在幾方面。
  醫生要有證可循首先體現在醫生本人的執業時間和經驗上,如果沒有大量臨床時間,沒有接觸並治療大量病人,不可能獲得經驗和證據,也就不可能成為良醫。所以,每家醫院和每位醫生必然會面臨所治病人的死亡。顯而易見,有經驗的醫生和設備較好的醫院,死亡率會較低,而新醫生新醫院以及基層醫院,死亡率當然會較高。
  另一方面,儘管醫生執業時間長短不同,其獲得治病經驗的多寡也不同,因此會產生不同的治療效果。但是,面對一種新疾病時,所有醫生和醫院都會面臨無證可循的局面,較高死亡率因此產生。2003年非典流行,正因為對這種新疾病認識不足,在疾病發生前期,中國南北各醫院都在用試錯療法進行治療,因而出現了較高死亡率。如果以死亡率來判斷良醫或庸醫,在類似非典這種新病癥發生時,幾乎所有醫院的醫生都會是“庸醫”。
  以死亡率高低判斷醫院優劣、醫生的良庸,一碰到有些人類尚未戰勝的疾病,就會失去衡量意義。人類對很多疾病並不瞭解,幾乎無證可循。例如,今年3月以來埃博拉在非洲再次暴發,已致603人死亡。然而埃博拉並非新病種或新病癥,早在1976年就發生於非洲,每隔幾年就暴發一次,但人類還是找不到有效治療該疾病的方法,而這種疾病的死亡率高達90%。
  即便是醫界已經有充分認識的疾病,如癌症,在今天的分子生物醫學時代也體現了循證治療的複雜。例如,同樣患一種癌症,需要用不同的藥物治療。目前使用順鉑僅對一半的女性卵巢癌有療效,而對另一半女性卵巢癌不管用,因為,同為卵巢癌,由於基因變異,基因型或基因表型不同,同一種藥物不會對所有卵巢癌患者管用。因此,不同醫院即便收治了相同數量的癌症病人,也會因病人的基因型不同而產生不同療效和死亡率。
  當然,評價醫院和醫生,也不可不看死亡率,而是要辨證看待。即便對同一病種,不同時間段、不同醫院收治的病人輕重程度也會有不同,死亡率就會不同,因此,管理部門在制定死亡率標準時,不可機械對待,而只是可以作為一種參考標準,不能作為硬性標準。  (原標題:患者死亡率高不等於庸醫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w58nwxvp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